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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分类 「实务文章」 · 共 118 篇
准自首中“其他罪行”如何认定?——4则判例深度解析辩护要点实务文章

准自首中“其他罪行”如何认定?——4则判例深度解析辩护要点

文章太长?一分钟速览核心观点 核心要件:准自首要求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且须与已掌握罪行属不同种罪行 牵连犯不成立: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触犯不同罪名但属牵连关系的,视为同种罪行,不认定准自首 选择性罪名不成立:贩卖、运输毒品等选择性罪名内部各行为属同种罪行,供述其他行为不构成准自首 事实关联需辨析:罪行间存在时间、地点、对象等事实密切关联的,不认定准自首;仅具偶然因果关系的,仍可认定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4 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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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实行过限:辩方如何精准切割共犯责任边界?实务文章

教唆犯实行过限:辩方如何精准切割共犯责任边界?

文章太长?一分钟速览核心观点 核心问题:实行过限是指共犯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犯罪。教唆犯不直接参与实行行为,其责任边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特殊性 两种裁判标准:法院主要采用“超出预见说”和“知情容忍说”两种标准,不同案件可能适用不同学说得出相反结论 教唆类型决定认定逻辑:确定性教唆的过限认定相对清晰,概括性教唆(如“教训一下”)的边界更为模糊,是辩护的核心争点 地域裁判特点:凶器来源是核心证据,提供致命凶器通常被认定为对严重伤亡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4 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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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案件辩护核心:如何从"范围"与"程度"两个维度拆解"非法控制"特征?实务文章

涉黑案件辩护核心:如何从"范围"与"程度"两个维度拆解"非法控制"特征?

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说,"黑社会性质组织"听起来就像是不可触碰的重罪标签。一旦家人被安上这个罪名,恐慌往往压倒一切。但作为一家自2016年起就只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必须要告诉您:法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有着极为严格且精细的标准,绝不是靠"感觉像"就能定的。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4 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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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区分?基于11份二审改判判决的“管理控制”认定边界实务文章

组织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区分?基于11份二审改判判决的“管理控制”认定边界

组织卖淫罪(五年以上)与容留、介绍卖淫罪(五年以下)量刑差距悬殊,核心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对卖淫人员实施了 “管理控制”。本文基于 11 份二审改判判决(7 份由轻改重、4 份由重改轻)的实证分析,系统梳理法院的认定尺度,提炼 “去组织化” 辩护的四步法,为涉案当事人及辩护律师提供实务参考。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大约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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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出租车司乘冲突频发,涉罪边界在哪?从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公诉案谈“公共交通工具”的认定标准实务文章

网约车、出租车司乘冲突频发,涉罪边界在哪?从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公诉案谈“公共交通工具”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及两部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小型出租车、网约车不属于妨害安全驾驶罪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本文从法律规范依据、法益保护本质、司法裁判规则三个维度展开论证,并为面临类似指控的当事人提供量刑辩护策略与实务操作路径。适合当事人、家属及刑辩律师参考。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将近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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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旧案突然被追责?超过追诉时效可不起诉的10 类实务情形实务文章

多年旧案突然被追责?超过追诉时效可不起诉的10 类实务情形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若犯罪嫌疑人无逃避侦查行为,而司法机关长期未推进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检察机关依法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大类场景(10 种情形): 第一类(情形 1-4):立案后未采取强制措施 —— 未实际侦查、到案未采取措施、锁定未抓捕、批捕未执行; 第二类(情形 5-7):采取强制措施后未继续追诉 —— 解除措施后挂案、未解除也未侦查、退补后长期不补查; 第三类(情形 8-9):曾作其他处理 —— 撤案后又重启、转为民事调解后又追诉; 第四类(情形 10):他罪审理中未处理本罪 —— 已供述但司法机关未并案。 风险边界:若当事人不如实供述、隐瞒关键事实,或被害人持续信访控告,可能导致时效延长,不适用上述规则。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大约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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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退出共同犯罪如何认定?共犯脱离司法标准与从轻辩护策略实务文章

中途退出共同犯罪如何认定?共犯脱离司法标准与从轻辩护策略

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中途退出,司法实践中处理标准不一,直接影响量刑轻重。本文从刑事辩护实务视角,梳理共犯脱离理论的司法认定标准,结合多地真实判例,总结辩护律师的核心审查要点与论证路径,为当事人及法律从业者提供清晰指引。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超过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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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案件再审改判无罪有多难?7个无罪案例与四大特征辩护要点实务文章

涉黑案件再审改判无罪有多难?7个无罪案例与四大特征辩护要点

涉黑案件是公认的敏感、指标类案件,但绝非没有无罪空间。本文以7个经再审改判无罪的涉黑案件为样本,从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四个维度系统梳理无罪裁判要旨(涉黑再审改判无罪率约1.85%),并结合广东地区实务给出辩护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大约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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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再审改判无罪有多难?12个无罪案例与5类裁判要旨深度解析实务文章

诈骗罪再审改判无罪有多难?12个无罪案例与5类裁判要旨深度解析

诈骗罪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仅占全国诈骗罪案件的0.0027%。本文以12个再审改判无罪案例为样本,从诈骗三环节证据链出发,系统梳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审新证据、认定事实错误、关联案件纠错、缺乏共同故意等5类无罪裁判要旨,并给出广东地区实务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大约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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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犯罪型立功的认定边界与辩护策略实务文章

阻止犯罪型立功的认定边界与辩护策略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是《刑法》第 68 条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立功类型,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率较低、争议较大。本文通过 5 个真实案例(附完整案号),系统梳理阻止犯罪型立功的五大成立要件:阻止对象须为 “他人”(非同案犯)、阻止内容须为 “犯罪活动”(不含一般违法)、阻止方式须积极主动(含言语劝告及报警)、阻止时间须在犯罪结果发生前、阻止效果须实际成功且具有因果关系。文章同时结合刑事辩护实务经验,为当事人及家属提供可操作的辩护指引。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超过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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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能否查阅、复制“补充侦查提纲”?——从法律依据到实务应对的全面解析实务文章

辩护律师能否查阅、复制“补充侦查提纲”?——从法律依据到实务应对的全面解析

辩护律师能否查阅、复制补充侦查提纲?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据《刑诉法》第40条、《刑事诉讼规则》第47条及2020年《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指导意见》,从文书性质、全面取证义务、程序监督三方面解析阅卷权边界与实务应对,附常见问题解答。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超过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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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会见越来越难?疫情期间「云会见」的实践与律师会见权保障实务文章

刑事会见越来越难?疫情期间「云会见」的实践与律师会见权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看守所对律师会见设置不同门槛,甚至变相禁止会见。本文梳理疫情期间各地看守所会见政策类型,分析会见权受限的法律困境,探讨视频云会见等非接触式会见的可行路径。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超过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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