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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案例不呈捕,取保候审· 编辑:法纳川穹

法纳案例|我所承办尹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获不呈捕,尹某于中秋当晚获释

我所谢希蕴律师、曹潇滢律师承办的尹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安机关决定不呈捕,尹某于2026年9月25日中秋节当晚获得释放。

2026年9月25日,由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谢希蕴律师、曹潇滢律师承办的尹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安机关决定不呈请批准逮捕,尹某于当日(中秋节)获释。该案指控源于“租机贷”类型以手机回收为名的金融融资业务模式。

接受委托后,谢希蕴律师、曹潇滢律师围绕罪与非罪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并与经办民警多次电话沟通,提出尹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并在呈捕环节之前持续跟进,最终促成上述结果。

不呈捕,是指公安机关在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之前,经审查认为无逮捕必要,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本案的辩护意见即在呈捕环节之前为办案机关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