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我所承办的某职务侵占案获得不起诉处理。
被不起诉人系酒店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数额高达18万余元,获利10万余元。
我所承办某职务侵占案获不起诉处理
2021年3月10日,我所承办的某职务侵占案获得不起诉处理。
被不起诉人系酒店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数额高达18万余元,获利10万余元。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彭歆律师、谢希蕴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刘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10月26日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曹潇滢律师、王之翼律师(实习)担任辩护人的孙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孙某于刑事拘留第三十日取保候审。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潘美玉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李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经二审改判,刑期由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改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罚金由二百万元改为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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