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我所主任潘美玉律师承办某虚假诉讼案获不批捕处理。本案委托人先后3次被呈捕,又3次不捕。本案2次被侦查监督,更换了3次经办检察官。经统计,本案耗时超过218小时,我所律师先后撰写十余份不同的法律意见书,最终取得了不批捕处理。 ← 上一篇 律所活动|热烈欢迎知名刑辩律师娄秋琴访问我所 下一篇 → 行业活动|热烈欢迎张家港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到访法纳 ← 返回法纳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