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2月2日晚,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在珠江新城会议室迎来第25期公益专业沙龙。本期沙龙特邀盈科广州合伙人律师王红兵担纲主讲,主题聚焦《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是毒品吗?》。沙龙延续了法纳川穹"毒品辩护"系列的高水准定位,吸引了广州及周边地区30余名执业律师、青年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到场参与。
王红兵律师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业19年,办理了100多件毒品犯罪案件,发表了100多篇毒辩文章,专注于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辩护。王律师兼具丰富的毒辩实务经验与毒辩研究能力,是国内"毒品辩护"领域的代表性专家之一。
围绕"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是毒品吗?"这一主题,王红兵律师从三大典型案例系统拆解了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物质的毒品认定问题:
第一,复方地芬诺酯片贩毒案。——王律师结合亲办的"复方地芬诺酯片贩毒案"这一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复方地芬诺酯片的毒品认定问题。复方地芬诺酯片是临床常用的止泻药,含有地芬诺酯和硫酸阿托品两种成分,其中地芬诺酯属于国家管制的药品成分。王律师指出,复方地芬诺酯片的毒品认定争议焦点在于:(1)含量认定——复方地芬诺酯片中地芬诺酯的含量较低,是否构成"毒品"?(2)药用价值——复方地芬诺酯片具有明确的药用价值(治疗腹泻),是否属于"毒品"?(3)滥用风险——复方地芬诺酯片是否具有滥用风险?(4)主观明知——被告人是否"明知"复方地芬诺酯片中含有毒品成分?王律师强调,**复方地芬诺酯片的毒品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含量、药用价值、滥用风险、主观明知"等多重因素,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认定**。
第二,咖啡因粉末贩毒案。——王律师结合亲办的"咖啡因粉末贩毒案"这一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咖啡因粉末的毒品认定问题。咖啡因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如茶叶、咖啡、可乐等均含有咖啡因),但高纯度咖啡因粉末属于国家管制的药品成分。王律师指出,咖啡因粉末的毒品认定争议焦点在于:(1)纯度认定——咖啡因粉末的纯度是否达到"毒品"标准?(2)日常用途——咖啡因是否具有日常食品用途?(3)滥用风险——咖啡因粉末是否具有滥用风险?(4)交易背景——咖啡因粉末的交易背景是否指向毒品交易?王律师强调,**咖啡因粉末的毒品认定需要审查"纯度、用途、滥用风险、交易背景"等要素,特别是"交易背景"往往能揭示真实意图**。
第三,氯巴占走私毒品案。——王律师结合亲办的"氯巴占走私毒品案"这一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氯巴占的毒品认定问题。氯巴占是一种苯二氮卓类镇静剂,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抗焦虑、抗惊厥等药用价值,但也是"断药成瘾"药物之一。王律师指出,氯巴占走私毒品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药品与毒品之辩——氯巴占既是药品又是管制药品,如何区分"药品"与"毒品"?(2)走私认定——氯巴占的走私行为是否构成"走私毒品罪"?(3)主观明知——被告人是否"明知"氯巴占属于毒品?(4)患者用药——对于患有癫痫等疾病的患者,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氯巴占,是否应当从宽处理?王律师强调,**氯巴占案件涉及"患者用药"的特殊情形——对于确有医疗需求的患者,律师应当充分考虑其主观故意、用药需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王律师进一步分享了"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毒品认定的核心思路":(1)区分"药品"与"毒品"——判断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属于"药品"还是"毒品",需要综合考虑"管制级别、含量纯度、药用价值、滥用风险、使用目的"等多重因素;(2)审查"主观明知"——被告人是否"明知"物质中含有管制药品成分,是否"明知"其在实施毒品犯罪;(3)考量"社会危害性"——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的流通是否造成社会危害、危害程度如何;(4)关注"政策导向"——把握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从严"政策与"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平衡。王律师强调,**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是否属于毒品,是毒品犯罪辩护的"前沿问题"——律师应当深入研究、精准把握**。
王律师特别强调,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的毒品认定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是否构成毒品犯罪、构成何种毒品犯罪、量刑如何)。律师应当通过"含量鉴定、成分分析、药用价值论证、主观明知辩护"等多元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在互动研讨环节,与会律师围绕"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的物质的毒品认定""复方药物的含量认定""患者用药的特殊情形""管制药品的走私认定"等热点问题与王律师进行了深入交流。王红兵律师结合自身19年毒辩实务经验与100多件毒品犯罪案件办理经验,分享了"含有管制药品成分物质毒品认定的实战心得",为广州本地的刑辩律师提供了从理论框架到实务操作的全方位指引。
本期沙龙是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毒品辩护"系列活动的核心组成部分。下一期沙龙将继续围绕刑辩热点议题展开,欢迎广大律师朋友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