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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动态专题分享· 编辑:法纳川穹

涉税犯罪实务研讨|彭歆律师主讲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研究专题

2026年6月26日,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彭歆律师受邀走进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面向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研究》专题分享。分享以“罪状解析·罪名界分·挂靠风险”为核心脉络,结合2024年最新司法解释与权威司法判例,拆解涉税发票犯罪的实务争议与辩护路径,为在场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呈现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办案指引价值的专业研讨。

涉税犯罪实务研讨|彭歆律师主讲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研究专题

2026年6月26日,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彭歆律师受邀走进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面向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研究》专题分享。分享以“罪状解析·罪名界分·挂靠风险”为核心脉络,结合2024年最新司法解释与权威司法判例,拆解涉税发票犯罪的实务争议与辩护路径,为在场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呈现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办案指引价值的专业研讨。

彭歆律师作为广东省首批刑事入库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期深耕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尤其在涉税犯罪、发票类刑事案件中积淀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擅长结合立法沿革与裁判动向提炼精准辩护策略,经办多起重大疑难涉税案件,在业内具备扎实的专业口碑。

彭歆律师在本次分享中以真实的胡某某劳务挂靠开票案为切入点,还原了工程挂靠场景下劳务公司开票收费的典型模式,抛出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究竟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抑或不构成犯罪的核心争议,快速锚定本次研讨的实务痛点。在法律规定层面,彭歆律师系统梳理了《刑法》第207条非法出售、第208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条文要义,对照2024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解读了两罪的入罪门槛、数量较大、数量巨大三档量刑标准,明确了买卖行为的定罪差异与牵连犯处理规则。

针对本罪罪状认定的核心争议——犯罪对象是否仅限空白制式发票,彭歆律师对比了理论界限缩说与司法实务宽泛说的观点分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多地生效裁判文书,梳理了司法实践的认定趋势,指出当前实务中已普遍将收取开票费、按买家要求填开发票的行为纳入本罪规制范围,不再严格限定为空白发票。在此基础上,她进一步展开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界分分析,从发票状态、法益侵害、主观要素、证明难度四个维度搭建区分框架,结合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体系定位,提出两罪的核心分水岭在于是否具备骗抵税款目的并造成实际税款损失,同时梳理了司法认定的决策逻辑,为罪名定性辩护提供了清晰的判断路径。

针对实务高发的挂靠经营开票风险,彭歆律师回归开篇案例,从客观交易背景、主观获利性质、法律依据三个层面拆解出罪逻辑,明确有真实劳务交易、开票方已足额完税、获利来源于管理费而非开票差价、无骗抵税款主观目的的挂靠代开模式,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与复函的出罪情形,不应以虚开或非法出售发票犯罪论处。彭歆律师同时总结了四大核心结论:一是本罪对象突破空白发票已成司法惯例;二是两罪界分核心在于法益层次,实害与危险是关键分水岭;三是挂靠有货代开且完税、无骗税目的可依法出罪;四是辩护中应严格区分管理费与开票费、挂靠关系与虚开共犯的边界。

本次专题分享紧扣最新司法解释与实务争议,既厘清了发票类犯罪的理论分歧与司法认定标准,也为律师办理涉税案件、识别企业挂靠经营刑事风险提供了可直接复用的辩护思路与风险防控路径,对提升经济犯罪领域涉税案件办理质效具备很强的实务指导意义,获得了参会律师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