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18日下午,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潘美玉律师受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中心邀请,在2026年度第二次新入册法律援助人员业务培训中授课,以《如何办好刑事法援案件》为题,与南沙区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库律师交流刑事法律援助办案实务。培训在南沙区国际人才港4楼涉外法律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
潘美玉律师系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司法部、广东省、广州市三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执业二十余载,长期深耕刑事辩护一线,曾获评202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广州市十佳法律援助人员,著有实务工具书《刑事证据审查手册》《辩护人出庭手册》。
分享从刑事法援案件的“简与难”切入。指派快、开庭快,认罪认罚案件多,办案程序相对简单,各方预期偏低,是法援案件给人的第一印象;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已固定,翻盘空间有限,稍有不慎还容易引发反感。潘美玉律师用一句话概括这道落差:“理”与“好”,一字之差,云泥之别。
结合多年一线刑事法援办案与同行案件评估经验,她梳理出法援案件中反复出现的四类问题:形式化会见、阅卷马虎、套用模板的套路辩、案卷归档潦草。对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等评估依据,她逐项讲解了七种单项否决情形,提醒承办律师守住底线,例如会见次数未达每诉讼阶段至少一次、不能证明承办律师有实际阅卷行为、未按案件所处阶段及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触及任何一项即被单项否决。
围绕“如何办好”,潘美玉律师提出三个关键:做好会见、审好证据、写好意见。她以杨某放火罪案说明会见的价值,该案自首情节即在会见核实中被发现,据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最终带来30%的减刑幅度;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展示独立审查证据的效用,因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存疑,量刑基础被动摇,案件最终撤回起诉。她还讲到另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案,辩点在于小型出租车不属于本罪所指“公共交通工具”,案件最终获法定不起诉,并入选广东省十大典型刑事案例。
课程并未止于办案本身。潘美玉律师还介绍了借助人工智能完成材料脱敏、要点输入与文书润稿的做法,把重复性工作交出去,把专业判断留下来。
“无法改变结果时,做好过程。”
这是潘美玉律师留给参训律师的一句话,也是她办理法援案件的基本态度:无法左右结果的时候,尽量把过程做好,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存在。
本次授课以评估标准为纲、以真实案例为据,贴合新入册法律援助人员的一线办案需要。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作为广州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所,将持续发挥刑事专业优势,秉持“做直抵人心的刑事辩护,为低谷人生赋能”的信念,助力法律援助服务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