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22日19:00,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第103期公益专业沙龙如期举办。本期沙龙特邀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魏远文律师(管委会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七届十佳公诉人)主讲,主题聚焦变动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24年税务犯罪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解读,活动报名热度高涨,到场从业者众多。
魏远文律师系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师从张明楷教授),曾在广东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十年,曾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七届十佳公诉人,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被人大报刊转载。魏律师兼具深厚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对税务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经济犯罪的法律适用与辩护策略具有前沿性研究。
讲座中,魏远文律师从"变动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切入,系统分享了2024年税务犯罪司法解释的核心变化与典型案例的最新裁判规则。他指出,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24年税务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税务犯罪的认定与处理产生重大影响,刑辩律师需要深入理解新司法解释的精神与规则变化,及时调整辩护策略。
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制范围的变动与检讨",魏律师详细介绍了2024年税务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行为方式、罪与非罪边界等方面的重大调整。他指出,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实质判断标准——是否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是判断虚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核心标准。这一变化对传统"虚开即犯罪"的机械认定模式进行了反思与调整。
围绕"2024年税务司法解释第10条第2款规定和新判例的解读",魏律师深入剖析了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与适用要点。他结合多起新近公布的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第10条第2款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他罪竞合处理"的规定,以及在虚开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时的处罚原则。魏律师强调,刑辩律师应善于运用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新判例的裁判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法律适用结果。
围绕"几种特殊形态税务犯罪的认定与处理",魏律师结合亲办案例,详细介绍了实务中常见的几种特殊形态税务犯罪——包括对开、环开、变名开、挂靠开、介绍开、如实代开等不同形态的虚开行为,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关联罪名的区分与竞合处理。魏律师指出,特殊形态税务犯罪的认定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与证据审查问题,律师应针对具体形态精准适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本次沙龙聚焦2024年税务犯罪司法解释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最新裁判规则,为广州本地的刑辩律师提供了税务犯罪辩护的前沿视角与系统方法论,有助于提升律师群体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深度与新法应对能力。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持续常态化开展公益刑辩专业沙龙,聚焦一线办案前沿痛点,联动广州本土及全国资深刑辩大咖输出落地型实务方法论。法纳公益沙龙将继续致力于搭建区域性刑辩同行高质量交流平台,持续助力法律从业者精进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刑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