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4日晚,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在珠江新城会议室迎来第70期公益专业沙龙。本期沙龙特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关欣律师担纲主讲,主题聚焦《不核准死刑的犯罪年龄辩护》。沙龙延续了法纳川穹"死刑辩护与重大案件辩护"系列的高水准定位,吸引了广州及周边地区50余名执业律师、青年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到场参与。
关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商学院特聘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羊城毒辩律师团队创始人。关律师曾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任四级高级法官,具有深厚的刑事审判实务背景,转岗律师执业后专注于死刑辩护、毒品犯罪辩护、刑事合规等核心刑辩领域,并曾荣获"广东省第四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围绕"不核准死刑的犯罪年龄辩护"这一主题,关欣律师从四个维度系统拆解了不核准死刑的辩护路径与方法:
第一,评估鉴定结果,慎用骨龄鉴定。——犯罪年龄争议往往源于骨龄鉴定结论,但骨龄鉴定本身存在较大误差,关律师特别提醒:骨龄鉴定意见仅是"参考证据"而非"决定性证据",律师应当慎重评估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方法的科学性、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在多份骨龄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优先采信有利于被告人的鉴定意见;如鉴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应申请重新鉴定或不予采信。
第二,质疑鉴定结果的要点(鉴定标准的适用)。——关律师指出,质疑骨龄鉴定结果应从三个层面展开:(1)程序层面——鉴定机构是否具备法定资质、鉴定人是否具备专业资格、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2)方法层面——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是否适用于被鉴定人(如种族、性别、年龄段的适用性)、是否存在方法学争议;(3)结论层面——鉴定结论与在案其他证据(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记录、学校学籍档案等)是否矛盾,是否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第三,突破犯罪年龄的现有证据。——犯罪年龄争议的辩护核心是构建"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证据链。关律师强调,应当从被告人生活轨迹的多元证据入手:(1)生物证据——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登记、疫苗接种记录、婴幼儿保健档案;(2)教育证据——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入学时间、学籍档案、同学证人证言;(3)医疗证据——生长发育记录、就诊年龄记录;(4)家庭证据——父母证人证言、家族成员的年龄记忆;(5)社会证据——出生时的接生人员、村居委会证明、邻居证人证言。通过多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推翻指控的犯罪年龄。
第四,重审的思考。——关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死刑辩护实务经验分享了重审辩护的核心策略:一旦二审或死刑复核程序中发现犯罪年龄存在重大疑问,应当立即启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路径,依法申请发回重审。重审辩护的关键在于:(1)及时提交新证据——挖掘被告人出生、成长阶段的关键证据;(2)申请重新鉴定——对原鉴定意见提出程序或方法质疑,申请重新鉴定;(3)申请调取新证据——申请法院调取被告人户籍档案、出生证明、学籍档案等关键证据;(4)专家辅助人出庭——必要时申请骨龄鉴定专家、有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辅助人出庭,对原鉴定意见提出专业质疑。
在互动研讨环节,与会律师围绕"骨龄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明责任分配""户籍登记与实际年龄不一致的处理""死刑复核程序中年龄辩护的特别规定"等热点问题与关律师进行了深入交流。关欣律师特别强调,犯罪年龄辩护对刑辩律师的要求是**精细化**的——律师需要深入挖掘被告人成长轨迹的每一份证据,需要熟练运用证据学的"三性"审查规则,需要在死刑复核程序中把握辩护的"黄金窗口期"。
本期沙龙是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死刑辩护与重大案件辩护"系列活动的核心组成部分。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搭建高品质的刑事辩护交流平台,持续邀请全国知名刑辩律师前来传经送宝,助力广州刑辩行业的专业化与精细化发展。下一期沙龙将继续围绕刑辩热点议题展开,欢迎广大律师朋友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