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第一部分:案件基本信息
经办律师: 潘美玉、彭歆、曹潇滢、钟世红、常昕羽(实习)
承办律所: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
办案机关: 广州某公安局(侦查)、广州某检察院(公诉)、广州某法院(一审)
当事人: 张某某(主犯)、李某某、米某某、张某某(从犯)
涉及品牌: 某通讯品牌
第二部分:律师辩护努力与工作复盘
一、深度行业穿透,打破技术壁垒认知
在介入案件初期,面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严峻指控,潘美玉律师团队并未被动接受。律师们展现了极高的钻研精神,通过咨询通讯行业专家、实地比对类似设备、系统自学行业背景知识,深度复盘了二手通讯设备的交易模式。
关键努力:辩护团队精准识别出“生产改造二手网络设备具有极高专业技术壁垒”这一事实,论证了被告人客观上不具备实质性的“造假”能力。
法理贡献:律师据此提出,被告人对二手设备的包装及零部件翻新行为应属于知识产权法中的“权利用尽原则”,为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定性博弈提供了扎实的专业基础。
二、 极致程序辩护,精准探测司法底线
辩护团队在案件推进过程中,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程序性权利,为当事人争取主动权:
羁押必要性审查: 尽管当事人已被批捕,律师团队仍多次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辩护目标: 通过与检察机关的反复沟通,律师成功摸清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定罪决心及其对从轻处理的态度。这使得团队能够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在审查起诉阶段敏锐捕捉到认罪认罚的“窗口期”,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及“全案缓刑”的最优建议。
三、 勇于挑战“品牌压力”,捍卫当事人财产权利
在本案中,某知名品牌方作为权利人施加了巨大压力,要求严惩被告人并没收销毁所有设备。
财产权益博弈: 潘美玉、彭歆律师团队针对扣押财物展开了艰苦的抗辩。对于并非涉案财物的公司银行冻结资金,律师提出账户所属公司非被告单位的法律观点,成功说服法院判决予以解封。
设备处理突破: 针对大量未被指控的二手设备,律师通过详尽的案例检索和证据分析,否定了权利人提出的“直接没收”要求,促使法院采取“另行处置”的折中方案,为当事人保全了重要资产。
四、 海量精力投入,以数字化记录执业责任感
根据律所计时系统显示,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本案中累计投入工作时间高达 529.47小时。
工作强度: 涵盖了数十次看守所会见、多轮法律检索、证据报告撰写及两次长达数小时的出庭辩护。
团队协作: 潘美玉律师投入约86小时,曹潇滢律师投入约72小时,彭歆律师及辅助人员全方位配合。这种超常的精力和人力投入,远超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标准,为最终“全案缓刑”的结果提供了强力保障。
第三部分:裁判结果分析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几乎完全采信了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的辩护逻辑:
1.自由刑最优: 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均获得缓刑判决,且缓刑考验期较短,体现了对律师提出“自首、悔罪、行业习惯”等辩护意见的充分采纳。
2.财产保护成效: 成功解封了非涉案公司的银行存款,并针对被扣押设备在判决中留下了后续维权的空间。
第四部分:判后专业关怀
判决生效后,经办律师团队展现了全周期的法律服务意识。针对尚未发还的扣押设备,律师出具了详细的《判后工作建议》,规划了后续起草申请书、协助退卷跟进、提请检察监督等六大步骤。律师团队承诺将一如既往站在当事人身旁,持续提供法律支持,直至合法权益得到完整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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