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错拘、错捕、再审改判无罪等被侵犯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民错误拘留逮捕后终止追责、或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已执行的,受害人可取赔偿;赔偿金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每日计。
一、哪些情形能赔
违反程序拘留,或拘留超期后撤案、不诉、判无罪。
逮捕后撤案、不诉、判无罪终止追责。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
二、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保存拘留证、逮捕证、判决书等文书原件。
确认赔偿义务机关(原决定/判决机关)。
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国家赔偿,必要时请律师协助。
三、常见追问
问:赔多少怎么算?
答:人身自由赔偿金=羁押天数 ×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每年标准由最高法以通知形式公布。
问:判了缓刑还能赔吗?
答:缓刑未实际羁押的,一般不在人身自由赔偿范围;但若有错误拘留逮捕羁押期,可就羁押期申请。
问:申请时效是多久?
答: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四、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东法院对国家赔偿申请审查规范,广州地区赔偿义务机关明确;家属应重点准备羁押天数与文书证据链。
五、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国家赔偿重在证据与时效,建议委托律师梳理文书、核算天数,依法主张权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