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不把人关进看守所的强制措施,但严宽不一样。简单说,取保候审宽松一些,交保证金或找保证人就能出来,生活基本正常;监视居住严一些,人得待在住处或指定居所,行动、通讯、会见都被管着。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情形,第74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情形。两者的适用对象有重叠,但监视居住针对的主要是符合逮捕条件、又有特殊情况的,或者符合取保但交不出保证金、找不到保证人的。
两者的主要区别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或找保证人,约束相对松,主要是不能离开居住地、随传随到。监视居住是限定住处或指定居所,通常要戴电子手环、定时报到,不能随便会见通信。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严,比逮捕松,卡在中间。
家属最常问的几件事
问:哪个更严重?
答: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更严,意味着办案机关认为这个人风险更高一些,才用更严的措施。
问:监视居住能换成取保候审吗?
答:可以申请。案情、身体等情况变化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律师能帮着提。
问: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算刑期吗?
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取保候审和住处监视居住一般不折抵。
广州、广东地区的实际情况
在广州、广东,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由公安机关执行。收到哪种通知,先看清是哪种措施、有什么要求,别违反规定。有疑问的,尽快找刑事律师了解。
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不管是取保还是监视居住,都要守规矩。监视居住限制更多,家属要提醒当事人别违规,同时委托律师争取变更为更轻的措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