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视居住期间,原则上是不能随便出门的。法律明确要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想出门,得先向执行机关申请,批准了才能出去。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把护照、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出门要经过什么
监视居住的处所,一般就是自己的住处。想离开住处,哪怕是出门办事、看病,都要提前向执行机关报告、申请,批准后才能出去。擅自离开,情节严重的,可能被改成逮捕收押。
家属最常问的几件事
问:出门买菜、上班都不行吗?
答:要看执行机关的具体要求。有的地方对日常必要活动管得松一些,但原则上出门都要报备,最好先问清楚。
问:擅自出门会怎样?
答: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被改成逮捕收押。
问: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严多少?
答:严不少。取保候审是限制离开居住地,监视居住是限制离开住处,出门的管制更严。
广州、广东地区的实际情况
在广州、广东,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出门的审批尺度各地略有不同。家属要提醒当事人守规矩,有事出门一定先申请。
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监视居住期间别存侥幸心理,出门先申请,报备清楚。要是拿不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先问律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