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后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说明办案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需要继续补充材料。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毕,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退回补侦的含义。办案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或需要补充,把案件退回侦查机关继续查证,这是诉讼中的正常环节。
有次数和时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不会无限期拖下去。
二次后仍不足则不起诉。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对当事人的重要程序保障。
问:退回补充侦查是好事还是坏事?
答:说明证据尚不充分,从辩护角度看,是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的机会。
问:补充侦查要多久?
答:每次不超过一个月,以二次为限。
问:补侦后会被起诉吗?
答:要看补充的证据情况,二次补侦后仍证据不足的,应当不起诉。
广州及广东地区办案中,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情况值得关注,家属和律师应抓住这个窗口期提出辩护意见。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辩护的关键窗口,家属应尽早请律师跟踪补侦情况、及时提交法律意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