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从轻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从宽处罚事由,分为 “应当” 从宽与 “可以” 从宽两类;部分情节法院必须予以从宽处理,部分情节由法院结合案情裁量是否从宽,是量刑辩护的重要抓手。
常见的法定从轻情节包括:自首(《刑法》第67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立功(第68条)、从犯(第27条,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未成年人犯罪(第17条,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第23条,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犯罪中止(第24条,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等。
与酌定从轻情节(如退赃、认罪态度好等由法官酌情考虑)不同,法定从轻情节一旦成立,从宽是法定义务,辩护空间更明确。
家属可以妥善保管手上留存的相关材料,交由律师研判当事人是否具备自首、立功等情节;自动投案过程、检举揭发相关线索材料,会直接影响该类情节能否被司法机关认定。
广州及广东地区法院量刑时对法定从轻情节把关严格,认定自首、立功要求证据扎实,辩护时应提交完整的证明材料。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法定从轻情节认定专业性强,漏认定一个情节就可能多判一段刑期,建议尽早委托律师梳理。
温馨提示:本文为法律科普,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建议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