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涉案,手机被办案机关扣押了,还能拿回来吗?先说结论:能。被扣押的手机如果查明与案件无关,办案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予以退还;如果作为证据使用,一般要等案件办结后再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一、与案件无关的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予以退还。
二、作为证据的
手机里存有与案件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等电子数据,需要随案移送、作为证据使用的,一般要等案件办结后依法处理。
三、怎么申请
家属可向承办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手机与案件无关或申请领回,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四、常见追问
问:手机里的数据会被调走吗?
答:会。办案机关依法对手机进行电子数据提取、检查,这是侦查需要。
问:手机里有工作资料怎么办?
答:可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申请对与案件无关的数据进行备份或说明,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问:一直不给退怎么办?
答:可向办案机关书面催办,或向检察机关反映,必要时委托律师依法提出。
五、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州及广东地区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执行较规范,家属领回手机、银行卡等财物,可向承办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留存凭证。
六、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涉案财物的扣押与退还关系到财产权益,家属应主动向办案机关申请、留存相关凭证,必要时由律师依法跟进财物处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