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视居住,简单说就是人不用关进看守所,但得被监控着住。它针对本来符合逮捕条件的人,因为身体不好、怀孕哺乳、是家里唯一能照顾老小的人等特殊情况,改成在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接受监视。
《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了几种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案件有特殊情况或者办案需要;羁押期限届满但案子还没办完。另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交不出保证金、也找不到保证人的,同样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比取保严,比逮捕松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或找保证人,人能正常生活,只是不能离开居住地。逮捕是直接关进看守所。监视居住卡在中间,人不关进去,但活动范围、通讯、会见都受限制,通常还要戴电子手环、定时报到。
监视居住期间有什么限制
被监视居住的人要遵守:未经批准不能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不能随便会见他人、通信(律师除外),传讯时随传随到,住址和联系方式变动要报告,不能干扰作证、串供、毁证。违反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被改成逮捕收押。
家属最常问的几件事
问: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
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住处的监视居住一般不折抵,得看是哪一种。
问:监视居住期间家属能见到人吗?
答:要看执行机关的具体规定,各地掌握不一样,最好直接向办案单位问清楚。
问:监视居住多久结束?
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要么解除,要么变更成别的强制措施。
广州、广东地区的实际情况
在广州、广东,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家属收到监视居住通知先别慌,这不是判刑,只是强制措施。建议尽快找刑事律师了解情况,看看能不能争取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解除。
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监视居住虽然不用进看守所,但限制不少,违反规定容易被收押。家属要提醒当事人守规矩,同时委托律师跟进,争取更好的结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