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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服,能申请重新鉴定吗?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7 天前)

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可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提出。

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服,能申请重新鉴定吗?

能。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还是被害人一方,对伤情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都可以依法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这不是"想当然可以推翻",而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也就是说,侦查阶段拿到鉴定意见后,双方都有一次"质疑"的窗口。

申请重新鉴定,实践中常见理由是这几类:

  • 鉴定程序违法:比如鉴定机构、鉴定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者该回避的没回避;

  • 检材不真实、不完整:病历、影像资料不全,或送检材料被污染、调换;

  • 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矛盾:和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对不上;

  • 鉴定方法、标准适用错误:把轻伤标准套错,或伤情在鉴定后被证明是旧伤。

要特别提醒:伤情鉴定直接决定案件走向——轻微伤一般只走治安处罚,轻伤二级以上才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则直接影响量刑档次。所以鉴定结论差一级,案件性质天差地别,家属务必重视。

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广东的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实践中,被害人一方对"轻伤偏轻、不构成轻伤"不满,或嫌疑人一方对"旧伤算新伤、轻伤定重伤"不服的情况较多。重新鉴定通常需向办案单位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是否准许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进入审判阶段后,还可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鉴定意见质证。

常见追问

问:重新鉴定要自己花钱吗?

答:侦查阶段由办案机关依法委托的鉴定,费用一般由办案机关承担;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申请重新鉴定获准后,由办案机关重新委托的,通常不需当事人另付鉴定费。

问:重新鉴定结果会不一样吗?

答:有可能,但不保证。重新鉴定由另一家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若原鉴定确实存在程序或标准问题,结论可能改变;若原鉴定并无瑕疵,重新鉴定结论通常趋同。

问:错过了侦查阶段还能提吗?

答:能。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仍可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还会同意鉴定人出庭或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

律师建议:对鉴定结果不满,别在电话里口头争执,要尽快书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并附具体理由和线索(如病历矛盾点、资质问题)。这一步时效性强,越早提出越有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