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人民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一、先说结论
案件从公安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一般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也就是最长一个半月。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十天左右就要出结果。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三、家属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案件到检察院了,说明什么? 说明侦查阶段结束,案子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要决定是否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这个阶段辩护律师可以阅卷,是最重要的辩护窗口期。
一个半月还没消息正常吗? 正常。期限从收到案件之日起算,退回补充侦查会重新计算期限。超过合理时间可以委托律师向检察院了解案件进展。
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吗? 能。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可以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四、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东地区案件量较大,审查起诉阶段实际用时可能接近上限。家属此时最该做的是尽快委托律师阅卷,掌握证据情况,争取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或有利的量刑建议。
五、律师建议
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关键期,错过了侦查阶段,不能再错过这里。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