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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刑事案件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3 天前)

疑罪从无是指认定有罪证据不足、事实存疑时推定无罪。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应作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案件中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事实存疑时,应当推定其无罪。这是刑事司法“有利于被告人”的基本原则,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保障。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200条第(三)项明确,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该原则贯穿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经两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应判无罪。它不是“疑罪从有”或“疑罪从轻”,而是证据存疑即作无罪处理。例如关键物证缺失、证言矛盾无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后剩余证据不足,都可能触发该原则。

有人担心疑罪从无会“放纵犯罪”。其实,证据不足判无罪不等于永远免责,一旦发现新证据仍可依法追诉。

若认为案件证据薄弱,家属应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从证据合法性、关联性、充分性入手开展辩护,必要时向办案机关提出存疑不诉或疑罪从无的辩护意见。

温馨提示:本文为法律科普,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建议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