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家属最关心还有没有“不起诉”的机会。先说结论:有可能。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刑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刑事案件在起诉前的一个重要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分两种。一种是“应当不起诉”,比如查明确实没有犯罪事实;一种是“可以不起诉”,比如情节轻微、依法可免刑,检察院有裁量空间。
法定不起诉最彻底。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属于法律不追究的情形,必须不起诉,案件就此了结。
酌定不起诉靠争取。情节轻微的,家属和律师可以提出不起诉意见,供检察院考虑。
问:什么情况下能不起诉?
答: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刑、可免除刑罚的,都有不起诉的可能,具体看证据和情节。
问:不起诉了会留案底吗?
答:不起诉通常不追究刑事责任,但酌定不起诉可能仍会作行政处罚或没收违法所得,具体要看案件情况。
问:家属能帮上什么忙?
答:通过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补充有利证据,说明不起诉的理由,这比干等更有用。
广州及广东地区检察院对情节轻微案件依法适用不起诉的比例较稳定,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都能增加不起诉的可能。家属要抓住审查起诉这个阶段,让律师及时提交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最后窗口,家属应尽早委托律师阅卷、提交法律意见,能不起诉就尽量争取。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