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打架被认定为互殴,但自己觉得是正当防卫,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正当防卫是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的制止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互殴是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双方都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正当防卫不负刑责。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制止侵害,造成侵害人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互殴双方都担责。双方都有打架伤害对方的故意,属于互殴,不构成正当防卫,都要依法处理。
关键看谁先动手、为何动手。一方先动手实施侵害,另一方为制止而反击的,更可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问:对方先动手,我反击算正当防卫吗?
答:对方先动手实施侵害,你为制止而反击的,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反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问:互殴就一定都判刑吗?
答:互殴是否判刑还要看是否达到轻伤等追诉标准,轻微伤一般走治安处罚。
问:怎么证明是正当防卫?
答:现场监控、证人证言、伤情等都能还原谁先动手、为何动手,是认定的关键证据。
广州及广东地区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日趋审慎,家属应第一时间调取监控、固定证人,还原谁先动手的事实,这对定性至关重要。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互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在谁先动手、侵害是否正在进行,家属应尽早请律师收集证据、厘清性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