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知是入罪前提。本罪要求行为人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不知道对方配偶身份而与之交往的,不构成本罪。是否明知,办案机关会结合双方交往时间、有没有见过军人配偶的相关证件、周围人是否知情等因素综合判断。
同居或者结婚,有一个就够。同居指的是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不是偶尔见面或者短暂发生关系。登记结婚当然构成本罪;没有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的,同样可能被认定。仅发生婚外性关系而没有同居的,一般不按本罪处理。
军人一方不构成本罪。本罪打击的是明知故犯的第三者。军人自己出轨属于违反军纪,由部队依纪处理,不按破坏军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胁迫军嫂的后果更重。法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量刑远重于本罪。
常见追问
问:不知道对方是军人配偶,也算犯罪吗?答:不构成。本罪以明知为要件,确实不知情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问:只是偶尔开房,没有同居,会构成吗?答:一般不构成本罪。本罪要求同居或者结婚,处理婚外性关系的通常不按本罪认定,但可能引发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责任问题。
问:军人已经退伍或者转业,还适用吗?答:不适用。本罪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军人退伍、转业后,其婚姻不再受本条特别保护。
律师建议:此类案件的辩护重点在是否明知与是否构成同居。要收集双方交往经过、是否知晓对方配偶身份的证据,以及共同生活是否持续稳定的证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