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欺骗手段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拿到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骗取贷款罪。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想先借后还,一般定这个罪,比贷款诈骗罪轻一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键看损失。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是入罪门槛,没有损失一般不定这个罪。
与贷款诈骗区别。贷款诈骗罪要求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贷款罪不要求,两罪轻重不同。
单位也能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要处罚。
问: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答:骗取贷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贷款诈骗罪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后者更重。
问:骗取贷款罪判几年?
答: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问:还上钱了还判刑吗?
答: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是入罪条件,是否归还影响量刑,具体要结合案件判断。
广州及广东地区金融类案件多发,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定性是关键,家属要尽早请律师厘清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这直接影响罪轻罪重。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家人涉嫌骗取贷款,要尽快请律师核实资金用途、还款情况,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占有目的,争取以较轻的骗取贷款罪定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