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了刑事律师后想解约、换律师,费用能不能退?答案是:先看委托合同约定,法律给了双方“随时解除”的权利,但解除不等于全额退款。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简单说:解约是权利,但解约方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并写进委托合同。因此退费问题首先要翻合同看有没有退费条款,实务中通常这样处理:
几乎没开展工作:委托后律师尚未会见、阅卷或仅做基础工作的,一般可协商退还大部分费用;
工作进行到一半:按已完成的工作量(会见、阅卷、出庭等)结算,剩余未开展部分协商退还;
按阶段收费的:一审结束未进入二审的,二审费用不在一审委托范围内,需另行协商。
刑事辩护禁止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的说法涉嫌违规;签约前务必问清退费条款并写入合同,口头承诺不算数。
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广东刑事律师多按阶段收费。委托前应要求律所书面列明收费方式、工作内容与退费规则,避免事后扯皮。
常见追问
问:案子还没怎么开展,能退多少?
答:委托后律师尚未开展工作或工作量极小的,通常可协商退还大部分费用;已开展会见、阅卷等工作的,按已完成工作量结算后退还剩余部分,具体以合同约定和双方协商为准。
问:换律师的话,原来的律师费退吗?
答:解除委托后,原律师已完成的工作部分一般不再退,未开展部分可以协商退还。建议先看合同里的退费条款,再与新老律师书面确认结算方案。
问:律师承诺“不成功不收费”,靠谱吗?
答:刑事辩护依法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即不能约定“按结果收费”。以“不成功退费”“打赢再收费”为卖点的承诺本身就可能违规,签约前要留个心眼。
律师建议:选律师时把退费条款当“签约必答题”。一旦决定解约,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律所并保留合同、发票和沟通记录,协商不成的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反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