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人致伤后,如果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一、怎样算自首
自动投案:案发前或案发后主动到办案机关,不逃避。
如实供述:把主要犯罪事实讲清楚,不遮掩。
特别情况:被抓后交代司法机关还没掌握的其他罪,也按自首论。
二、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劝导当事人尽早投案,别等被抓才说。
主动赔偿被害人、争取谅解书。
委托律师协助自首情节认定与量刑辩护。
三、常见追问
问:先被抓了还算自首吗?
答:被抓后如实讲出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仍可认定为自首(准自首)。
问:自首就一定能轻判吗?
答:自首是法定从宽情节,但判多重还看伤情等级、赔偿谅解、作用等综合认定。
问:轻伤和重伤自首差别大吗?
答:差别明显。轻伤档(3年以下)配合自首、谅解,争取缓刑空间大;重伤档(3至10年)自首可从减,但仍较重。
四、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东故意伤害案件多因民间纠纷引发,广州基层对「赔偿+谅解+自首」组合从缓尺度较明确,和解意愿很关键。
五、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自首要「早投、实说、真赔」,建议家属第一时间请律师指导投案与赔偿和解。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