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网上指名道姓地辱骂他人,不是“言论自由”,轻则被治安拘留、罚款,重则构成侮辱罪,最高可判三年。先给结论:网络骂人,量变到质变,就看“公然”和“情节严重”两个词。
第一层是治安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五十条,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在评论区、微信群、朋友圈骂人,都属于“公然”。
第二层才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一般看:多次侮辱、手段恶劣、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网上被大量点击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三个规则要知道:
侮辱罪原则上“告诉才处理”:多数要被害人自己提起自诉,公安机关不主动立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网络侮辱取证有“帮手”: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民事赔偿另算:达不到犯罪标准的,仍可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
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广东网民数量大,网络侮辱、网暴案件多发。被害人应尽早固定证据、必要时公证,涉及“人肉搜索”泄露隐私的,还可能叠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
常见追问
问:被人在网上骂了,先报警还是先起诉?
答:可以先报警固定证据,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侮辱罪原则上“告诉才处理”,需要被害人自己起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作为公诉案件处理。
问:私信骂人也算“公然侮辱”吗?
答:“公然”指能为不特定多数人知悉。一对一私信辱骂一般不满足“公然”要件,但仍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或治安违法;把骂人内容发到群聊、评论区、朋友圈,就属于公然侮辱。
问:对方骂完就拉黑、删帖,证据怎么留?
答:立即对页面截图、录屏并保存原始链接,条件允许可做公证或使用可信时间戳存证;不要只截图,原始数据和发布账号信息同样重要。
律师建议:被骂先冷静取证,别“骂回去”对等还击,那只会把你也拖进违法泥潭。是否自诉、索赔多少,交给律师评估后再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