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幕交易罪,是利用还没公开的证券期货信息提前买卖、或泄露给他人从中牟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刑法》第180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卖出相关证券、从事相关期货交易,或泄露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关键认定点:是否属于内幕信息(对证券期货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行为人是否为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是否情节严重。
家属如果被调查,应尽快核实当事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和交易时点,这两点直接决定是否构成犯罪及情节轻重。
广州及广东地区证券期货案件由专门力量办理,内幕交易认定专业性强,通常需要调取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大量证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内幕交易案取证专业、量刑与成交金额和获利挂钩,建议被调查阶段即委托律师介入。
温馨提示:本文为法律科普,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建议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