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在刑事案件里是受害人,被打了、被骗了钱,除了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还能要回损失吗?先说结论:可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哪些损失能赔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交通费、被毁坏财物的折价等实际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二、什么时候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一般在一审判决前。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才可在案件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三、谁来提
被害人本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国家、集体财产受损的,检察院可提起。
四、常见追问
问:没请律师能自己提附带民事诉讼吗?
答:可以,可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诉状和损失凭证,也可委托律师代为提起。
问:被告人没钱赔,提了还有用吗?
答:有用。判决生效后可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而且是否赔偿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问:附带民事诉讼要交诉讼费吗?
答:依法不收取诉讼费。
五、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州及广东地区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与刑事部分一并开庭审理,家属可在开庭前整理医疗票据、鉴定意见、收入证明等损失凭证,交给承办法官或代理律师。
六、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附带民事诉讼要围绕实际损失举证,建议尽早固定票据、申请伤情鉴定,必要时由刑事辩护律师一并代理民事赔偿部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