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未遂也要担刑责。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处罚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五条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等情形的,按「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追责。
一、什么算诈骗未遂
已经着手实施诈骗(如群发信息、设局),因意志以外原因没骗到钱。
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或发送信息、拨打电话达到法定数量。
二、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核实涉案金额是「目标数额」还是「实际到手」。
区分主犯、从犯地位,从犯可争取更轻处理。
尽早委托律师做定性、定量辩护。
三、常见追问
问:没骗到钱也要坐牢吗?
答:可能。未遂也会定罪,但可比照既遂从轻、减轻;是否实刑要看目标数额、手段和情节。
问:诈骗未遂怎么认定数额?
答:实际骗到多少按多少算;难以查证的,按发送信息、拨打电话数量等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问:从犯能不诉吗?
答:情节轻微的从犯,有争取相对不起诉或大幅从轻的空间,需结合地位和作用论证。
四、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东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大,未遂案件常按信息、电话数量认定情节;广州办案对从犯、初犯区分较细。
五、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未遂不意味没事,金额与地位认定是辩护关键,建议尽早让律师介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