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最高可判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个关键限制:只适用于实缴登记制的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22〕12号)第四条,本条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现行公司法对绝大多数公司实行认缴登记制,本罪适用范围已大幅收窄。
立案标准按注册资本规模分档。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六百万元以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占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超过六百万元,占比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二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也属于追诉情形。
常见追问
问:公司是认缴制,我晚交出资,会构成犯罪吗?答:一般不会。本罪只适用于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但要留意特殊行业仍有实缴要求。
问:抽逃出资后把钱还回去了,还能追诉吗?答:补足出资可以显著从轻,但如果已达到数额标准并造成损失,仍可能被追究。
律师建议:辩护第一步是核查公司是否属于实缴登记制范围,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其次核对出资比例、数额计算方式以及损失与抽逃行为的因果关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