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的罪犯会转去监狱服刑,由公安机关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一个月内送交监狱;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留在看守所代为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其余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
什么时候转。判决生效后启动交付执行,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送达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送交监狱。
转到哪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转监狱;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留看守所;未成年犯去未成年犯管教所。
家属能知道吗。执行机关会及时收押并通知罪犯家属,家属可以留意收监通知。
问:判决生效后多久能转到监狱?
答:公安机关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后一个月内送交监狱,具体时间看当地执行安排。
问: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还转吗?
答:不转,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服完剩余刑期。
问:转到监狱后家属能探视吗?
答:能。按监狱探视规定申请,一般在监狱会见室进行。
广州及广东地区监狱服刑的,家属可按当地监狱管理局的探视规定办理会见,提前预约、带齐材料。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判决生效前后是争取减刑、监外执行的窗口期,家属要及时与律师沟通后续执行安排。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