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被关进看守所,家属最想做的就是送点东西进去。但看守所不是什么都收,一般只收日常生活用品和学习书刊,衣物、现金要按具体规定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
能送的:换洗衣物、被褥、日用品、学习书刊等,但都要先经过检查。
不能送的:食品、烟酒、药品、手机等一般不允许直接带入,现金也不能直接送进去。
现金怎么办:现金要存入在押人员账户,由看守所代管,需要时可以按规定支取。
问:能送现金吗?
答:现金不能直接送进去,但可以存入在押人员的账户,由看守所代管,需要时可以按规定支取。
问:送衣物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要求简单、不带金属配件、不带拉链和绳子,具体以当地看守所规定为准,最好先电话确认。
问:怎么送最稳妥?
答:先打当地看守所电话问清楚可送物品清单和时间,再按要求送,避免白跑或物品被退回。
广州及广东各看守所的寄送规定略有差异,多数要求家属凭在押人员信息登记后寄送。家属最好先致电具体看守所确认可送物品和接收时间,再安排寄送。
送物虽小,实则是家属情绪的出口。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建议家属把精力放在更重要的事上,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转达关心,这比送东西对当事人更有实际帮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