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先说结论
法律明确禁止看守所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底线,个别违法情形可能构成犯罪。家属发现家人有明显伤情或异常应当重视,但也要通过合法途径核实反映,不轻信传言。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看守所应当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明确,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同时严禁刑讯逼供和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三、家属现在该怎么做
先核实:通过律师会见了解家人身体状况和在押遭遇(会见依法不被监听,是最可靠渠道);再固定证据:伤情拍照留存、由医生检查记录;最后依法反映:向驻所检察室(检察院在看守所设的监督机构)控告举报,或由律师代为提出。
四、常见追问
发现伤情可以控告吗? 可以。向驻所检察室或上级检察机关控告,也可委托律师代为提出,注意留存伤情证据。
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有效吗?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排除,相关线索和材料要第一时间固定并提交。
家人说被打了,先报警还是先找律师? 先通过律师会见了解情况并固定陈述,再按程序向驻所检察室控告,更有效。
五、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州及广东地区看守所普遍设有驻所检察室,接受在押人员及家属的控告举报,遇到问题优先走这条法定渠道。
六、律师建议
合法权益受损要有证据、走程序,切忌情绪化处理。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