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被关在看守所好几个月了,这段时间算不算服刑?先说结论:算。判决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会算进最终刑期里,羁押一天折抵一天。判决时法院会把这部分天数扣掉,实际剩下的服刑时间比判决写的刑期要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一日折一日
无论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判决前羁押的天数都按一天抵一天算。
二、判决时自动扣除
法院会在判决书里写明羁押折抵情况,实际执行时把已羁押天数减掉。
三、取保监视居住不折抵
只有真正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才折抵,取保在家、监视居住的天数不算。
四、常见追问
问:取保候审的那段时间算刑期吗?
答:不算。取保候审期间人没有被羁押,这部分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只有实际羁押的天数才折抵。
问:折抵后刑期用完了,判决下来就能放人吗?
答:如果已羁押天数已经等于或超过判处的刑期,判决生效后一般会依法办理释放手续。
问:监视居住算不算羁押?
答: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不折抵刑期,这一点和取保候审一样。
五、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广州各看守所的羁押期限计算比较规范,判决书对折抵天数的表述通常清楚,家属核对时重点看判决书里的羁押起止日期是否准确。
六、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家属拿到判决后,可请律师核对折抵天数是否准确,若发现多算漏算,及时通过上诉或申诉程序提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