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果严重才构成犯罪。家人或自己因删数据、改程序、搞破坏被追责,关键看是否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严重后果。
《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后果严重的,同样按此处罚。
实务中常见的场景包括:黑客入侵删库、员工离职删改公司系统数据、恶意制造传播病毒等。是否构罪,主要看后果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例如系统瘫痪时间、影响用户数量、造成经济损失等。
家属应妥善保管、留存当事人和系统操作相关的材料,判断行为性质是正常工作操作还是故意破坏,这直接决定罪与非罪。
广州及广东地区互联网企业密集,涉计算机系统案件增多,办案机关会委托专业鉴定评估后果严重程度,辩护时应重点审查鉴定意见。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技术性很强,是否后果严重争议空间大,建议尽早委托刑事律师介入。
温馨提示:本文为法律科普,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建议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