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原则上必须亲自到庭受审。“开庭不去”不是逃避的办法,只会让后果更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对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拘传就是强制到案——被告人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已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还可能被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甚至撤销取保、变更为逮捕。
那“人不去,法院自己判”行吗?那就是缺席审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缺席审判只适用于极少数特定案件:贪污贿赂犯罪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且被告人在境外。普通刑事案件不存在“人不到庭也能判你”——只要案件在审,你就必须到场面对。
三个实用提示:
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延期:患重病等确实无法到庭的,及时向法院说明并提交证明,法院可延期或中止审理;
别“赌气消失”:取保期间失联拒不到庭,轻则保证金被没收,重则被追逃、逮捕,量刑时还被视作态度恶劣;
到庭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到庭才能行使辩护、质证、最后陈述权,缺席等于放弃为自己说话。
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广东法院对取保被告人到庭管理严格,开庭传票会载明不到庭的法律后果。收到通知后有困难,第一时间通过律师与法院沟通,勿自行“失联”。
常见追问
问:取保候审期间收到开庭通知,不去会怎样?
答: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应当遵守规定、按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也可以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情节严重的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
问:人在外地或国外,能申请不到庭吗?
答:被告人有正当理由(如重病)无法到庭的,法院可以中止审理,待条件恢复后再开庭;能否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需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
问:家属能替被告人去开庭吗?
答:不能。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亲自到庭,家属只能以旁听人员身份参加,不能代替被告人陈述和接受审判。
律师建议:开庭是刑事案件最关键的节点,务必到庭并提前做好辩护准备。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更要把“按时到庭”当作底线,有任何困难通过律师提前与法庭沟通,切勿自行缺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