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先说:不用等到出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让现场处于随时可能出大事的状态,就可能构成危险作业罪,最高判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场所或立即排除危险,而拒不执行;(三)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作业。
三个要点:
一是危险犯,不是结果犯。法律要的是现实危险,不是已经死了人、炸了厂。很多企业主以为没出事就没事,其实查出隐患时刑事风险已产生。
二是拒不执行是关键动作。已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限期整改仍照干不误,收到整改指令书后继续生产,是最典型的入罪路径。
三是监控数据不能动。关掉、破坏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或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本身就是独立入罪情形。
常见追问
问:员工按老板指示关监控,会被追究吗?答:本罪追究决定者和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者风险最高。
问:事故已经发生,还会只定这个罪吗?答:不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通常会按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更重的罪名处理,量刑明显加重。
问:企业已经整改了还要紧吗?答:及时整改、主动报告、消除危险是从轻情节,但不必然免责。
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广东制造业、建筑业密集,安监部门对危化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检查频次高,收到整改指令书后务必按期整改并留痕。
律师建议:被调查时重点做三件事:证明隐患已按期消除、证明自己不是决定关监控或拒不整改的人、固定整改通知书与回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