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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老师、教练和女学生发生关系,会判刑吗?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1 天前)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老师、教练和女学生发生关系,会判刑吗?

结论: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最高可判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用暴力,也不看是否同意。这是本罪与强奸罪最大的区别。强奸罪要求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本罪针对的是特殊职责人员与十四至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法律直接推定其同意无效,不需要证明强迫。

谁算特殊职责人员。法条列举了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学校教师、教练、培训机构老师、监护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都在范围内。判断标准是行为人基于该职责对未成年女性具有实际的影响力和支配力,不限于正式编制。

年龄范围是本罪的关键。只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且对象是女性。不满十四周岁的,无论是否同意都按强奸罪从重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通常不适用本罪,但违背意志的仍可能构成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罪。

常见追问

问:双方是自愿的、家长也同意,还构成犯罪吗?答:仍然构成。本罪不以上述人同意为出罪理由,这是对特定年龄未成年女性的特别保护。

问:只有发生性关系才构成吗?答:本条限定为发生性关系。如果只是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按相应条款处理。

律师建议:此类案件的辩护空间集中在职责身份与年龄核实。应调取任职关系、岗位职责文件,并核实被害人的出生年月等户籍与学籍材料,同时审查讯问程序是否合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