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卡诈骗罪,就是用伪造、作废、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恶意透支等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法定刑分三档: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至无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三)冒用他人信用卡;(四)恶意透支。
一、什么算信用卡诈骗?
使用伪造、作废、冒用他人信用卡。
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立案标准怎么把握?
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具体数额标准需结合司法解释认定。数额较小的,一般作民事或行政处理。
三、家属常问的几件事
问:信用卡逾期不还就是信用卡诈骗吗?
不一定。普通逾期是民事违约;只有“恶意透支”(非法占有、催收后仍不还)才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
问:信用卡诈骗能判缓刑吗?
有可能。数额不大、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的,缓刑可能性较大。
问:恶意透支和普通逾期怎么区分?
关键看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四、广州及广东地区实务注意
在广州及广东地区,信用卡诈骗案件常见于恶意透支。建议涉案后及时委托律师,区分民事违约和刑事犯罪,争取从宽。
五、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信用卡逾期要主动和银行协商还款,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一旦涉案,尽快委托律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