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一定。刑事案件开庭后,可能当庭宣判,也可能过一段时间定期宣判。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是:今天开完庭,今天能知道结果吗?——要看案情复杂程度和合议庭评议情况。
一、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
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评议完,当场宣布判决结果,一般适用于案情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
定期宣判:另行安排时间再宣判,多用于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评议或请示的案件。
二、判决书什么时候送到手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送达。判决书还应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三、宣判之后还要做什么?
宣判不是终点。不服判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期限如何计算、谁能上诉,详见本站《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几天》一文)。收到判决书后,最好第一时间和律师确认是否上诉、怎么上诉,别拖到最后。
四、常见追问
问:当庭宣判了,就是马上生效吗?
答:不是。一审判决要过了上诉期、没有人上诉或检察院没有抗诉才生效;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的,判决暂不生效,进入二审程序。
问:定期宣判一般要等多久?
答:没有统一时限,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家属可关注法院通知,也可委托律师跟进。
问:宣判当天能拿到判决书吗?
答:当庭宣判的一般五日内送达,当天拿不到是正常的;定期宣判的当天宣判后即可领取。
五、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上诉期限就开始倒计时。家属收到判决书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律师,逐条核对判决理由,决定是否上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