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危险环境下劳动,情节严重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类危险岗位是重点。超强度体力劳动、高空井下作业、危险环境劳动。普通岗位使用童工,通常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行政处罚。
什么情况会被立案。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二条,造成童工伤亡或健康严重危害、雇用童工三人以上、以强迫欺骗手段雇用等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追诉。
和强迫劳动罪的区别。本罪针对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不要求使用暴力胁迫;强迫劳动罪规定在第二百四十四条,针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他人劳动,量刑更重。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常见追问
问:招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算吗?答:不构成本罪。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工,受劳动法特殊保护,不得从事禁忌劳动。
问:孩子自己愿意来干活,还构成犯罪吗?答:构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合法就业资格,自愿与否不影响对用工方的责任认定。
问:家属现在该做什么?答:尽快核实孩子的真实年龄、工种和劳动强度,保存考勤、工资发放记录,这些是用工时间和人数认定的关键。
律师建议:此类案件重点是年龄核实与岗位性质认定。要调取身份证件、入职登记材料,确认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身份入职,并核对岗位性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