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说案子撤销了,这意味着什么?撤销案件是侦查中认定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从而终止侦查。撤销案件后,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有法定情形。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追诉时效已过、经特赦、告诉才处理的没告诉、当事人死亡等,都应撤销案件。
撤销后立即放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和不起诉、终止审理并列。撤销案件是侦查阶段的处理方式,到了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对应的是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问:什么情况会撤销案件?
答: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追诉时效已过、经特赦、告诉才处理的没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都会撤销案件。
问:撤销案件后能放人吗?
答:能。撤销案件时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问:撤销案件还会有案底吗?
答:撤销案件意味着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通常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广州及广东地区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会依法及时撤销案件,家属收到撤案通知后,可要求尽快办理解除强制措施和释放手续。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撤销案件对当事人是利好结果,家属应尽早请律师核实是否具备撤销案件的情形,推动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