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把人放出来了,不代表就安全了。取保期间要是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办案机关可以把他重新收押。这种情况在实务里不少见。
《刑事诉讼法》第71条列了取保候审必须遵守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变动要在24小时内报告;传讯时随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违反这些规定,轻则没收保证金、责令重新交纳,重则直接改成逮捕收押。
哪些行为容易重新收押
最常见的是擅自离开居住地、传讯不到、联系不上,或者又跟同案人串供。一旦被认定违反取保规定且情节严重,就会改逮捕。还有,取保期间又犯新罪的,肯定要收押。
家属最常问的几件事
问:取保后又被收押,是判刑了吗?
答:不是。收押是变更强制措施,和判不判刑是两回事。但被重新收押,往往说明办案机关认为这个人不守规矩、有风险,后续争取缓刑的难度会增加。
问:被收押后还能再取保吗?
答:能再申请,但难度比第一次大。要先弄清楚为什么被收押,把问题解决掉,再谈取保。
问:保证金会没收吗?
答:违反取保规定,可能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没违反规定的,解除取保时会退还。
广州、广东地区的实际情况
在广州、广东,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监督执行。家属要反复提醒取保在外的当事人:别擅自离市、别失联、别跟同案人接触,传讯一定要到。一旦被收押,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情况。
律师建议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取保候审期间守规矩是第一位的,别因一时大意把取保的机会弄丢了。要是已经被重新收押,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查明原因、争取再次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