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故意伤害的案子,和对方达成和解、赔了钱,能撤案吗?刑事案件不能简单私了,但达成和解可以从宽处理,情节轻微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公安机关、法院也会依法从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和解有条件。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三年以下的故意伤害案,真诚悔罪、赔偿谅解的,可以和解。
和解不等于撤案。刑事和解是从宽处理的依据,不是自动销案,是否追究还要依法认定。
和解的后果。达成和解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建议从宽,检察院可对情节轻微的不起诉,法院可依法从宽处罚。
问:和解后案子就结束了吗?
答:不一定。和解是从宽的依据,情节轻微的检察院可不起诉,但并非所有和解都必然销案。
问:故意伤害什么情况能和解?
答: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三年以下的故意伤害案,符合和解条件的可以和解。
问:和解后还要判刑吗?
答:达成和解的,法院会依法从宽处罚,可能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视情节而定。
广州及广东地区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鼓励当事人和解,和解到位、谅解真实的,不起诉或缓刑的空间较大。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提示,故意伤害案的和解不能简单私了,家属应尽早请律师组织赔偿和解,争取不起诉或从宽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